释义 |
企业可以用三种方法取现公账:特殊情况下发放工资、备用金、开现金支票取现。限额内备用金可取现,但不是所有工资都可取现。现金支票需填好后生效。第一种方法是在特殊情况下从公账中取现发放工资。但并非所有工资都可取现,一般只限于临时工资、零星工资和偶然性工资等情况。 第二种方法是从公账中取现备用金,但有一定限额。不同企业应在限额范围内提取备用金。 第三种方法是开现金支票后取现。需要根据银行的要求填写好现金支票并盖上单据才能生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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