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 |
释义 | 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如下: 1、等标期不同。竞争性谈判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澄清修改期限不同。竞争性谈判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应当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竞争性磋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采购文件发售期限不同。竞争性谈判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评审专家组成不同。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5、竞争性谈判有4种使用条件,竞争性磋商有5种使用条件。 竞争性磋商开标流程是什么 1、竞争性谈判开标流程有:竞争性谈判开标、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4、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项目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1、获取招标文件; 2、制作投标文件; 3、递交有关证件投标文件; 4、缴纳有关费用; 5、侯标; 6、获知定标结果; 7、获取中标通知书; 8、签署合同; 9、履行合同; 10、取回合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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