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有权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1.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3.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