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定离婚的案例分析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四、五款规定,法院会判离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四、五款规定,法院会判离婚的情形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案例的法律分析和实践指导 《离婚案例的法律分析和实践指导》是一本针对离婚案例的法律研究和实践指导的专业著作。本书通过对各类离婚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中的法律问题、争议点和解决方案。同时,本书还结合实际案例,提供了具体的实践指导,帮助读者理解离婚过程中的法律程序、权益保护和纠纷解决等方面的关键要点。无论是律师、法律从业者,还是面临离婚困扰的当事人,都能从本书中获得有益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以更好地应对离婚案例的挑战。本书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准确的法律分析和实践指导,帮助他们在离婚案例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结果。 结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四、五款明确规定了法院判离婚的情形。根据这些规定,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况都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或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对于离婚案例的法律分析和实践指导,《离婚案例的法律分析和实践指导》这本书提供了全面的解读,帮助读者理解离婚过程中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以应对离婚案例的挑战。无论是律师还是当事人,都能从中获得有益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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