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法将全面实施时间 |
释义 | 很早以前就已经形成了草案,但是一直没有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现在只有最高法的一些司法解释,比如前不久又出台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一、强制执行流程及时间 强制执行程序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二、强制执行人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可以说法院强制执行二年后过期。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执行涉及到对方有没有履行能力,因此,只要对方没有履行付款义务,就可依法要求继续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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