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以旧换新需要的材料: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原结婚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法条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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