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妻的法律地位 |
释义 | 未婚妻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定义,但通常指已订婚尚未结婚的妻子。婚前买房的产权归属有三种情况:1.婚前购房并共同还贷,房屋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2.婚后办理产权证需提供夫妻约定书;3.婚前购房且已办理产权证,需慎重处理。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产权证上应明确双方姓名。否则,未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需避免法律纠纷,保护双方权益。 法律分析 法律上没有定义未婚妻,人们将未婚妻定义为已经订婚尚未结婚的妻子。在基督教里则是另外一种含义,指已经领证结婚但未办公行婚礼的双方,女方是男方的未婚妻。房产证上可以加未婚妻名字的。但你们若无相关协议,则该房产原本属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将成为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三种情况下的产权归属 1.一种情况是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 这种情形比较普遍。这种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 为了平衡夫妻双方权益,维持正常的家庭关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就这种房产进行约定,并到房屋登记部门对原产权证进行变更,避免日后对此产生分歧,影响夫妻感情,甚至损害一方权益。 2.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 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 3.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婚前买房双方共同出资的话,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候,出资双方应在产权证上载明权利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婚前财产各自所有,但房屋权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情况确定权利人的,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双方出资但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姓名,则已经出资但未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将会在房屋的处分、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一旦双方反目对簿公堂,在分割财产时权利就可能得不到保护。 结语 婚前买房产权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婚前购房并办理产权证,且贷款由夫妻共同偿还,则房屋为个人财产。但需注意,若出资双方不一致,则未在产权证上登记者权益可能受损。为维护权益及家庭稳定,建议夫妻双方制定约定书并办理产权证变更。对于其他情况,如首付未办证或无贷款购房,需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合理的约定和登记将有助于避免产权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__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__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__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__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__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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