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缴社保费是否也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
释义 | 退休人员补缴期已结束,未退休人员可继续补缴社保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补缴起始时间因职工身份性质不同而异。企业负担养老保险资金,职工个人可共同负担。企业缴费根据经济效益和待遇确定,工资替代率不超过30%。费用可从企业自有资金、工资储备金等支付,个人缴费从工资中按比例或绝对额缴纳。超过一定比例可计入企业成本。个人缴费免征所得税。 法律分析 据了解,目前已退休人员的补缴期已于去年底结束,现在未达退休年龄的企业人员仍可补缴社保费,补缴后继续缴费至退休年龄,退休时即可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据了解,企业职工身份性质不同,补缴起始时间也不同。劳动合同制职工补缴时间最早不超过1986年10月,原临时工为1990年3月,原固定工为1993年1月,乡镇企业职工为2003年1月。 一、职工养老保险谁支付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464号)规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资金主要由企业负担,也可以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但个人缴费部分不得超过企业缴费部分。 二、如何交纳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缴费水平依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养老金待遇水平确定,效益好时可以多缴,效益不好,可以少缴或不缴;补充养老保险的工资替代率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30%。企业缴费一般按职工工资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在初期可按绝对额缴纳;对劳动模范等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可规定较高的缴费比例,也可以依据职工距离退休年限的长短确定不同的缴费比例。费用可以在企业自有资金、工资储备金、职工奖励基金或福利基金中列支;也可以按国家规定,将不超过本企业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如5%)的部分计入企业成本。个人缴费从个人工资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或绝对额缴纳。也可以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作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国家对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实行免征所得税。 结语 根据最新政策,已退休人员的补缴期已于去年底结束,但现在未达退休年龄的企业人员仍有机会补缴社保费。补缴后,他们可以继续缴费至退休年龄,以便在退休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身份的企业职工补缴起始时间不同。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主要由企业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不得超过企业缴费部分。企业的缴费水平根据经济效益和养老金待遇水平确定,而个人缴费则根据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或绝对额缴纳。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对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实行免征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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