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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们应该怎样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释义
    法律分析: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方法有以下:
    1、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2、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行。
    一、在交通事故诉讼中要提供的证据具体如下:
    1、由交管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交通费发票、住宿费等费用发票;
    3、导致伤残的,提供伤残鉴定报告;
    4、病历本、就诊记录等材料;
    5、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明;
    6、证明主张的其他事实的证据。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的步骤具体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当事人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履行义务人没有如期履行的,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驾驶机动车应当不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一、车祸中哪些情况负全责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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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9 19: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