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自书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遗嘱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二)遗产的详细划分情况;,(三)个人签名及填写立遗嘱的时间等信息。,(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遗赠生效条件如下:,(一)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二)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三)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接受遗赠怎么写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遗嘱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和身份证编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