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货物批发单位属于的人吗 |
| 释义 | 货物批发单位属于城建税的纳税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三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团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1.纳税环节和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城建税是在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时,分别征收这三个税同时缴纳。并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2.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与《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城建税是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同层次的需要而设计的,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XX;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A;是指XX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XX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4)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镇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3.计算及申报缴纳应纳城建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种税税额×地区适用税率,城建税的申报和缴纳,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同时进行。其申报和缴纳的规定同三税的申报和缴纳的规定基本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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