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刚起诉离婚、未判决离婚的不可以谈恋爱。法院未正式判决双方离婚或出具准予离婚的调解书之前的,双方均不可以谈恋爱,此时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谈恋爱的可以被认为是出轨,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