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主消失不见,更改手机号码,债主家人也不给手机号码,找不到人,怎么办? |
释义 | 找不到债务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延长诉讼时效和申请债务人失踪,申请债务人失踪需要前提是,债务人在失踪两年。 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不还且有故意躲避行为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可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他又换手机号码了怎么办? 找不到债务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延长诉讼时效和申请债务人失踪,申请债务人失踪需要前提是,债务人在失踪两年。 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不还且有故意躲避行为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可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我的手机号码被泄露给贷款机构,每天都有人打电话怎么办 可以报警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别人用你的手机号贷款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报警请求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你好,我的手机号码被别人网上贷款填写了亲属号码怎么办啊 自己的手机号被别人用来办理贷款,并欠钱不还的话,可以直接跟贷款方说明情况,表明自己不是借款人本人,是被人盗用了信息用来贷款,让贷款方不要再找自己还款。一般银行贷款的审核比较严格,需要提供各方面的资料信息,不太可能单凭一个手机号码,未经查证就能贷到款,那些正规大型的贷款机构也是如此。所以手机号被用来贷款,欠款人申请的多半会是那些门槛较低,审核比较宽松的网贷产品。而这类网贷平台可能不太好协商,也许说清楚情况对方也不一定会相信。对于这种情况,可以收集证据进行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只有名字手机号码? 遭遇别人借钱不还的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涉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何起诉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欠钱的人,只有名字和手机号码 欠钱不还没有身份证号码可以起诉。民事纠纷起诉时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提供被告的详细资料,包括姓名、住址等等,身份证号不是必须的,法院不会因为没有被告身份证号而不予立案。立案后,身份证号可申请法院去查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去查。起诉流程如下:1、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提交相应材料;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4、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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