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取消在其他城市签发的社保卡? |
释义 | 取消在其他城市签发的社保卡的方式如下: 1、两张卡是同一地区不用取消以前的社保卡,再重新申请办理社保帐户。直接拿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局查询社保帐户,并申请办理新的社保卡; 2、两张卡不是同一地区需要重新申请办理社保帐户,并缴纳社保。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任何时候去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缴费凭证,拿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帐户合并即可,同时并不影响累计缴费年限。 其实没有必要取消这张社保卡,把外地的社保转回户籍地,这张社保卡还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做社保转移时可以把这张社保卡交还给原归属地社保中心,待社保转移成功回原籍以后再重新领取新的社保卡。重新领取的社保卡,内容跟原先一样,还是会保留社保个人账户内原有的各项缴费记录。如果是第三代社保卡,社保转移成功就可以持卡在户籍地医保定点单位就医买药。关键是要做社保转移。换不换卡是次要的。每个公民终身只有一份社会保障,这张社保卡终身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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