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标准为1910元,二档标准为1710元,三档标准为1580元,四档标准为142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标准为19.2元,二档标准为17.2元,三档标准为15.9元,四档标准为14.3元。     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请于2021年10月9日前报省政府批准。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