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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实践合同主要有什么
释义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代物清偿协议。
    一、自然人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就会生效。
    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所谓实践合同就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是写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是诺诚合同,在成立时生效,不以“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
    一般买卖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生效。除非特约,买卖合同不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货币为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不动产的买卖也不以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移转登记或称所有权变更登记)为合同生效要件。对于实践合同,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或者生效。
    三、诺成法律行为是什么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特点在于,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时起,法律行为就成立。如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行为都是诺成性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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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19 2: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