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债务牵扯法人的,是否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应当根据具体债务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公司法人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另一方证据证明该债务与己无关,譬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该债务系债务人个人债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如夫妻的另一方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投资于公司的款项未经本人同意的,那么应依据“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企业法人的个人债务会不会牵扯到公司 一般情况下,企业法人的个人债务不会连累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所以企业法人作为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担。但是特殊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是为了筹备资产创立法人而负债,则已成立的法人,是需要对此债务承担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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