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急诊医患纠纷怎样处理:(一)和解: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然后到医务处投诉相应的科室和医务人员,马上要求院方解决。(二)行政调解:主管机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调委做为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做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