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分公司 |
释义 | 注册公司在公司登记的辖区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构成以下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在经营活动的发生地设立分公司: 1、以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在公司登记地以外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分装等生产活动的; 3、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向购买者开具发票的; 4、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收款柜台收款的; 5、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库房或柜台向购买者交付商品的; 6、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核算收人和支出的财务账目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怎样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1、公司被股东会议决定宣告解散,在公司财产、债权债务未进行清算,公司尚未注销时,公司并未结束,公司的法律人格仍旧存在。只有当公司经清算、注销后,公司方为终止,公司的法律人格才最终消灭。在公司未终止前,公司仍有义务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主要主体,它的产生、变动、消灭依法进行;有限公司又是一个法律拟制的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公司法人解散后应进入清算程序,处于清算程序中的公司只是不能从事清算工作以外的经营活动,公司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虽受到限制,但其与原公司的本质仍是同一的。仍可以处于清算状态的公司法人的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分公司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如下: 1、独立核算分公司由分公司本身进行账务处理、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由分公司进行账务处理,纳税申报时应将账务数据并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汇总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2、权力大小不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允许自己单独设置账套、会计人员、独立报税,享有较大自主权。非独立核算的公司则不能自己报税,没有自主权力; 3、核算的主体不同。独立核算是由分公司自行对其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而非独立核算是由上级单位或总公司进行会计核算; 4、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不同。分公司独立核算是对本单位业务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非独立核算是把与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信息,每天或者定期报送给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来进行核算。分支机构一般不独立核算,尤其是在办理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时,都是按照非独立核算的。否则就需要设置企业所得税的税种,根据法人企业申报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核算的内容如下: 1、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核费用及支出的原始单据,并完成费用的会计核算和分析控制; 2、做好各项收入及成本的计量、确认; 3、做好往来核算,确保各项往来余额正确; 4、及时完成会计记账、报账及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 二)、核算的形式如下: 1、记账凭证核算形式; 2、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 3、多栏式日记账核算形式; 4、汇总记账凭证核算形式; 5、日记总账核算形式; 6、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 总而言之,分公司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在于权力大小不同、核算的主体不同等方面。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独立报税,享有较大自主权,而非独立核算则不能自己报税,没有自主权力。分公司独立核算是由分公司自行对其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而非独立核则是由上级单位或总公司进行会计核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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