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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应急预案方案有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
    2、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3、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县级以上政府预案体系均是这6个层次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设计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6个层次
    1、总体应急预案是各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分级分类和应急预案框架体系,规定各级政府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规范性文件。编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总体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发布,本级政府办公室(厅)组织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政府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目的是规范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专项应急预案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类。专项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印发实施。各级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编制而成,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和启动条件,不同的专项应急预案对于响应程序、预防预警机制、响应措施、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也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不同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对于预案的监督管理,如评估、奖惩、宣传、培训和演练等相关内容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有的放在“后期处理”中,有的放在“应急保障”中,还有的放在“附则”中进行明确的规定,但不管是何种表述结构,有关内容的论述是必需的。
    3、部门应急预案是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自身职责,为应对某一类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设计单个政府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一样,同样包括总则、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件等方面。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由制定部门负责实施。
    4、地方应急预案是下级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而制定的相应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政府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地州市、县市区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其基本构成层次是:
    (1)省总体应急预案。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省专项应急预案。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种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
    (3)省级部门应急预案。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
    (4)市州、县市区应急预案。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5)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根据辖区特点和实际需要,由乡镇、街道制定的应急预案。如有必要,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应制定有关应急预案。
    这些地方应急预案在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其中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成后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省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备案。地方应急预案与国家应急预案在基本构成、编制依据、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应急响应、善后处置等方面的规定基本相同。
    5、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政府应急预案,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预案明确了企事业单位是其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是各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操作指南。省、市、县属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本级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重点单位由有关应急管理部门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在相对较小空间、较短时间内聚集了大量的人流、物流和现金流,卫生防疫、交通事故、恐怖袭击、火灾爆炸、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骤然上升,编制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目的在于预防和处置重大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办单位应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报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
    二、突发事件应急原则是什么
    1、以人为本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人员救助优先,制订现场处置方案应当优先考虑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救助,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注意保障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2、预防为主原则, 预防是整个危机管理过程的第一阶段,人们在对公共危机进行认真、全面和深刻研究发现,要战胜危机就必须把应对危机重点转到事前的主动防范,要在危机爆发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
    3、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 在应急法制建设中特别强调危机预防和应急准备的重要性,坚决贯彻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十一条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五)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六)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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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7: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