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区别是:概念不一样,前者是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后者是指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的权利。当事人可以选择进行辩论,也可以不选择辩论,这是当事人在处分自己的权利。 一、公司债务纠纷怎样起诉 1、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2、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3、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者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作出判决。 二、重婚罪的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对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如下:已婚人士跟别人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者从来没有领过结婚证,但和两位以上自然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另外在自己没有配偶的情况下,如果明知对方是已婚人士,仍然愿意跟对方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的,也构成重婚罪。 重婚案件开庭审理的流程是: 1、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 2、法庭调查。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 3、法庭辩论。法庭经过调查,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人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辩论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陈述和辩护,辩护人进行辩护,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5、评议、判决和宣判。当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并将少数人意见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三、仲裁开庭的审理程序 1、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 2、仲裁庭通常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开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5)宣读鉴定结论。 3、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 4、当事人进行读者辩论,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 5、调解,裁决阶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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