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给儿子的房子是夫妻共有的吗 |
释义 | 婚后父母给儿子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有的,需要按以下情况分析: 1、婚后男方父母给儿子购买的房屋,房屋登记在儿子自己名下的,是父母对儿子的个人赠与,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2、但是男方父母若只是付首付款,则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房屋若是登记在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名下,则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婚后实际取得或婚后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受赠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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