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如何理解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需经过双方共同决定。夫妻双方对非因日常生活的重大事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处理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不得擅自决定或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应如何理解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