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后如何调整?
释义
    夫妻离婚后,如双方对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变更协议;否则,要求变更的一方可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无需公证。任何时候,一方或双方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经协商对子女的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意见,需要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就可以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可以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通过诉讼变更抚养权的,不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心理疏导:重新塑造幸福生活
    离婚是一段艰难的经历,但它也是一个新的开始。在离婚后,调整心理状态并重新塑造幸福生活至关重要。首先,接受自己的情绪,允许自己悲伤、愤怒或失望。与此同时,寻求专业心理疏导帮助,倾诉内心的痛苦,释放负面情绪。其次,重建社交圈子,与亲朋好友保持联系,并积极参与社交活动,扩展社交圈。此外,关注自己的身心健康,通过运动、良好的饮食和充足的睡眠来提升整体幸福感。同时,制定新的目标和计划,追求个人发展和成就感。最重要的是,给自己时间和宽容,相信未来会有更美好的日子等待着你。
    结语
    离婚是新生活的起点,调整心态,塑造幸福。接受情绪,寻求专业帮助,释放痛苦。重建社交圈,保持联系,扩展社交。关注身心健康,提升幸福感。制定目标,追求发展。给自己时间和宽容,相信美好未来等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28 3: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