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补贴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男职工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完成缴费: 1、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参加了原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按照其原参加制度的规定年限缴费,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3、参保人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4、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养老保险待遇有下列待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能够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及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能够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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