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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黄山市最低工资标准
释义
    黄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该市工作的劳动者可获得的最低法定工资,根据劳动力市场供需变化和物价水平,每年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工资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并进行定期调整。黄山市也遵循此规定,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市场经济变化、物价水平等综合因素,适时进行调整。目前,黄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 25 元,按月计算为 2200 元。具体标准根据职业类别和地区划分有所不同,但均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和困难企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需要说明的是,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法定最低工资,即在该市工作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的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奖金、津贴等福利补贴。同时,雇主应当保证劳动者按照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返还应当支付而未支付的工资。
    如果我在黄山市工作,但发现我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怎么办?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支付符合标准的工资。如仍无法解决,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作为劳动者,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在全社会范围内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并定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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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6 13: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