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为房产继承支付印花税? |
释义 | 该法律规定表明,在继承房屋时,继承人不需要支付印花税,但需要支付全额的契税。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提交《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同时,产权转移书据、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均属于应纳税凭证。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时不需要支付印花税,但需要支付全额的契税,并且在办理登记之前必须交纳相关税费。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2、《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时不需要支付印花税,但需要支付全额的契税,并且在办理登记之前必须交纳相关税费。同时,《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应纳税凭证的范围。因此,继承人需要按照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并在办理登记之前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印花税暂行条例(最新)》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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