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矫正包括哪四类人员 |
释义 | 社区矫正包括的四类人员具体如下: 1、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罪行危害小,人身危险性较小,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2、被宣告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3、被裁定假释的罪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被裁定假释的罪犯; 4、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6、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 【管制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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