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 |
释义 | 刑事案件三个阶段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 1.首先是侦查阶段: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贪污、渎职案件由检察院侦查,监狱、军队、铁路、森林、海关等部门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侦查; 2.然后是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期限为一个月,可延长半个月; 3.最后是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或者各专门法院负责。期限是二到三个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三个阶段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您了解了吗?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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