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  5、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  6、宪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