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江苏省太仓市刘河镇上电瓶车车牌的地方有很多,当地的派出所、交警队、电动车销售点都可以进行上牌办理。     【办理条件】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提出申请。     2、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并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个人建议】     现如今为了规范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都要求购买电动车之后给电动车上牌,目的也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在购买电动车之后,一定要携带自己的购车证明以及身份证去当地的上牌地点进行电动车上牌办理。如果自己买到的是超标的电动车,将无法在派出所进行上牌,建议大家在买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看好自己所购买的电动车是否符合超标规定。     【拓展资料】     一、办理程序     1、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全市通办。     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业务受理窗口,交验车辆并提供上述“需要提供的材料”。     2、符合注册登记要求的,当场办结并领取电动自行车牌证。     3、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免费办理。     二、核对合格证     在验车过程中,民警也多次发现个别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粗心大意,将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编号输入错误,合格证上的产品编号与电动自行车车身钢印号不相符,以至于车主无法通过验车。     因此,民警建议市民在购买车辆过程中,先行核对合格证产品编号与车身钢印号是否一致,避免因商家操作错误而多次往返。     此外,车辆合格证上的产品商标、型号、编号、电机编号等不得自行涂改 ,否则将无法通过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