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挖映山红的法律规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映山红属国家三有保护植物,严禁采挖。但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私自挖掘野生映山红是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第一款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随便看
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广东和福建设置的经济特区是 法律问题
行贿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问题
授予品种权的条件
授予品种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授予品种权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授予品种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授权新品种应具备的条件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法定条件是什么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需哪些条件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定条件有什么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定条件是怎样
品种权的申请程序是怎么样规定的
企业宣告破产要在几天内公告
企业破产了要在几天内公告
企业破产了要在几天内公告
上市公司可以随时宣布破产吗
企业宣告破产要在几天内公告?
公司被宣告破产的终止时间何时
工伤期间公司倒闭
企业宣告破产要在几天内公告
上市公司的未年报一般会产生什么后果?
企业宣告破产要在几天内公告?
企业宣告破产要在几天内公告?
国企在什么情况下会倒闭呢
客商
客体
客体不能犯
客体错误
客体的领域管辖权原则
客体税
客体无限广泛性
客运
客运服务
客运价目表
客运流量
客栈主
客座教授
客座利用率
课税
课税标准
课税的能力原则
课税的支付能力原则
课税法人
课税范围
课税负担
课税留置权
课税年度
课税品
课税歧视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9 19: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