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正科一般是任职满三年后可以选拔为副处,正科级是一种职位级别名称,正科级的职务有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党委书记等。     2、正科级的职务有:科级单位的科长、地级市辖区、县各局局长(公安局局长高配为副处除外),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长,地级市公安局各支队的副支队长及支队下设大队的大队长,各单位主任科员。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副科级相关条件:     1、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下;     2、学历大专以上;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4、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     5、符合任职的其它条件(灵活的,是因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正常情况下这是硬性要求。三年以上,三年到无穷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