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外地人在嘉兴买房条件:
 1、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2、限贷政策。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本市户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50%。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住房及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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