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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方式
释义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一、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类型有哪些
    有下列种类:
    1.管制。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身受到一定限制。
    2.缓刑。首先,判处刑罚,同时宣告暂缓执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内保持执行的可能性。
    3.假释。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4.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
    5.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资格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判处。
    二、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对吗
    对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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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1 7: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