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保金还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
释义 | 工程质保金还申请书范本:该文章主要是一份工程质保金还申请书范本,内容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情况、质保金退还金额及方式等。同时,文章还提到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的规定。根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执行,其他项目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社会投资项目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也可以采用其他保证方式。 法律分析 工程质保金还申请书范本 XX房地产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XX商柱楼工程,按合同要求于2005年1月6日开工建设,已于XXX年5月18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实际结算工程款的3%,保修期X年,分X次返还,每次返还1%,最后一次满X年无质量问题退还1%。现质量保修期已满,本次为最后一次退还质量保证金金额为X元(壹拾贰万壹仟柒佰伍拾壹元)。 特此申请 施工单位(盖章):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结语 XX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完成XX商柱楼工程的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占实际结算工程款的3%,保修期已满。现特申请最后一次退还质量保证金,金额为X元(壹拾贰万壹仟柒佰伍拾壹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保证金的预留、返还等事项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在缺陷责任期内,保证金的管理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社会投资项目,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或采用其他保证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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