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叫足额支付工伤保险费 |
释义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足额”包括四重意思:缴费年限要足;缴费险种要足;缴费人数要足;缴费数额要足。满足上述条件才算足额支付社保。 一、解除劳动合同保险怎么办理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5、各地手续有所差异,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养老保险应根据当地社会保险中心部门规定程序办理。 二、医保免责期怎么办能报销 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内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行6个月的免责期。免责期内,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划记个人医疗帐户,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从连续缴费的第7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及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的,视为欠缴,欠费期间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重新交费时,应一次性补齐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欠费在3个月以内的,补缴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补缴期内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费在3个月以上的,无论是一次性或分次补缴时均免收滞纳金,补缴期内,只按规定计算缴费年限并补划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待遇。不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重新缴费时,视为首次参保,实行6个月免责期。因单位欠费或不及时参保缴费导致参保人员无法报销医疗费的,由单位负责为参保人员按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相关费用承担相关费用。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档案托管人员,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行6个月的免责期。免责期内,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从连续缴费的第7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的,视为欠费。欠费在6个月以上的,重新交费时,不管是否补交欠费,均实行6个月的免责期。 三、劳动合同制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缴费基数和比例:1、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2、单位缴费基数为全部参保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3、个人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8%;4、单位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2%。参保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恶意欠缴和瞒报漏报缴费基数的,按相关法律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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