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产假2022最新政策 |
释义 | 一、正常生育: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生育的女职工,在我国法规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即:我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80天=178天 注:因为是新公布的新规,可能与部门执行有出入,具体以执行为准 二、难产产假: 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三、流产产假: 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四、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一般来说,产假不会少于90天,最高可以休98天。产前一般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孕妇难产的,那么可以增加产假15天。除此之外,如果是生育多胞胎的,那么每多生育1个婴儿,会增加15天产假。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那么可以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育儿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 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育儿假工资 夫妻一方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的,期间的月工资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并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夫妻双方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育儿假的,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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