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债务抵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 释义 | 债务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品质相同。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以下属于不得抵消的情形:1、主动债权(即行使抵消权一方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其债权人不得主张抵消。但被动债权(即行使抵消权一方的对方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可适用抵消。2、第三人的债权,即使第三人同意,也不得抵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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