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打开国税的官网,进入各地的官网,请自行搜索;     打开国税的官网后,登录电子申报系统;     登录电子申报系统后,点击【申报缴税】;     点击【申报缴税】后,点击【申报作废】;     点击【申报作废】后,选择申报的所属日期,点击【查询】;     点击【查询】后,页面会弹出已经申报的报表,在错误的报表后面,点击【作废】;     点击【作废】后,再重新填写正确的申报表既可。     如果申报后,已经扣缴税款了,则不能在网上作废了,必须去前台更正后,再申报正确的纳税申报表。     如果只是申报成功而没有划款缴税的,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作废或撤销本次申报,重新进行网上申报,如果该报表已经缴税成功,则只能先申请办理退库,然后再作废申报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