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不同类型公司的董事人数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是三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是五至十九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