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线下去工商局准备什么材料 |
| 释义 | 工商局注册公司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公司住所证明; 4、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监高人员的任职文件; 5、以及董事会指定的代表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办证的流程: 查询企业名称→客户提供材料(一、二)→如果有特殊经营范围的需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卫防、消防、治安、环保、科委)→房屋租赁备案→验资(银行资信证明)→提交 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公安刻章→办企业代码→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税务登记证→通知领取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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