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续报是在春季班及秋季班上,为了保证已有学员学习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减少变动,方便家长其他安排,会让该班学员优先选择原教师、原教学点、原时间段,减少家长的困扰;春季班续报暑期班、秋季班;秋季班上续报寒假班、春季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