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销户需要什么材料     1、销户需要四种材料,分别是:     (1)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2)居民户口簿;     (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二、销户需要什么手续     1、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2、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     3、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