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学校证明(内容包括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就诊时间及医院);     2、门诊病历;     3、住院治疗提供出院小结和疾病证明书;     4、医疗费用清单;     5、收费收据(发票);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