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财产保险的可保范围 |
| 释义 | 财产保险的可保范围如下:1、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2、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 《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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