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深圳社保转移异地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异地就业按照规定建立社保关系与缴费后,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向异地这包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     2、审核转移接续申请新参保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需要性元参保人员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兵提供相关信息;对于不符合异地接续条件的,需要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作出书面说明;     3、原社保所在经办机构在接收同意接收函以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相关异地转接手续;     4、新参保经办机构在受到原参保人社保关系几资金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异地转移申请材料如下:     1、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的《个人帐户转移表》;     2、个人缴费记录及《转入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专)户》转移申报表;     3、转入单位须在《转入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专)户转移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社保除了需要转关系以外还需要转移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