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问责是指通过调查、起诉、审判活动,调查特定人因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刑事责任只能由国家专门机关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和法律程序进行。情节明显轻微的,不视为犯罪行为。不得追究责任。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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