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周期是多久一次? |
释义 | 离婚后的探望权由双方协商决定,法律无具体规定。如无法协商一致,人民法院将做出判决。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若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待事由消失后恢复。 法律分析 离婚后探望权多久行使一次,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法律对此并没有作出规定。无法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离婚后父母如何协商孩子的探视周期? 离婚后,父母应该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导向,积极协商孩子的探视周期。首先,双方应充分沟通,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情况,以及他们的需求和意愿。其次,父母可以考虑制定一个灵活的探视计划,既满足孩子与双方父母的交流需求,又不过分干扰孩子的正常生活。此外,父母还可以探讨共同参与孩子的重要活动和特殊场合,以保持亲子关系的稳定和均衡发展。最重要的是,父母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尊重彼此的权益和意见,以确保孩子能够在稳定和温馨的环境中成长。 结语 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频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应由当事人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如父或母的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根据情况中止探望,待事由消失后应恢复。离婚后,父母应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导向,积极协商探视周期,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以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