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中心小学:少林社区、仁风社区、松林社区、凤山社区     湖心小学:东湖社区、铭湖社区、东凤社区     第二中心小学:霞淮社区、前坂社区、东淮社区     第三中心小学:灯星社区、灯洲社区、新秀社区、泉淮社区、华丰社区     沉洲小学:沉洲社区、成洲社区     第四中心小学:法石社区及宝山社区后坑、东坑小组     云谷小学:云谷社区     云山小学:云山社区     华侨小学:后厝社区及宝山社区下路     临海小学:浔埔社区、金崎社区     宝山小学:宝山社区(下路、后坑、东坑除外)     渚江小学:后亭社区及北星社区三坪小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